當時還曾安慰自己不要往壞處想,副主委的行為不是明知故犯,也基於瞭解有露台住戶的心情,讓這件事先放了下來,但是漸漸地從後來的幾次會議中,我們覺得在尊重他人之餘,別人並沒有相等的退而求其次,常常大家的提議與想法都讓人百思不解,到底大家是為了自己來當委員還是為了社區,一個多月前在會議中決議於第二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時提出:後陽台加窗及露台加蓋的表決議題,讓住戶共同參與這項對社區有著重大影響的議題,也能讓住戶們都能在建立一定的共識後,才同步開放大家在共同原則下增建。
接著副主委家的露台加蓋遭檢舉,但建管局對露台加蓋的處理方式為照相列管,之前曾看過新建案的違建都是即報即拆,對於建管局這樣的處理我著實不知道是否與副主委每每在開會中說:「他在建管局的朋友說………」有關係,反正我也懶得去猜測太多,心裡只想著希望因為被檢舉能讓違規的事件被控制住,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同樣的一件事對於不同心態的人看到的結果也就不同。
在上上禮拜四‧3月12日也就是小蔡的生日當天,我們難得缺席了一次管委會會議,平常在會議中有意見的人總是我們,想很多話很多、態度又不和善,也許是扮黑臉扮到累了,我們也告訴自己對於一切要放開一點,所以藉著小蔡生日的藉口,我們索性就請假了一次,想說不管討論什麼議題也不會差我們一票,之前有些議題總是六票對我們一票,常常成為奇怪的一份子。
收到會議記錄後上面寫著,露台違建因遭檢舉主管機關依法未予拆除,故不提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表決,由露台戶依法自行規範,一樓委員的露台加蓋行為發生時間比起前一晚才出來的會議決議來得早,可見先不管這項決議正不正當,但是一樓委員其實早就在準備加蓋的事,而且大家即使每個禮拜開會,他也未曾告知大家或向管委會報備,如果連每個禮拜都開會的委員都不遵守自己開會的決議,那我實在不曉得我們七位委員有任何立場和權力去要求其他住戶。
會議記錄中的決議我們實在非常不贊成,我不懂我們七個人就有權決定這樣的議題嗎?就算委員不懂我們有沒這樣的權力,為什麼參與會議的物業管理中心總經理也沒有告訴委員管委會這樣的決議是無效的,而只會把時間花在巴結、奉承委員會委員,不高興歸不高興,我們沒參加會議而且此議題六票通過,我只能想說至少會議記錄的寫法不能誤導住戶,依法不予拆除搞得好像是合法的,於是我發信建議至少應該要改成露台違建因遭檢舉主管機關依法拍照列管未予拆除,故不提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表決,由露台戶依法自行規範,物業主任回信我們未出席當次會議不能修改會議內容,當天出席會議的委員都沒有意見。
我後來打電話給其中一兩位委員瞭解當天會議的狀況,其中一位委員跟我說當天討論的內容並不是像會議記錄上的文字描述,真的讓人覺得這整個管委會和物業管理公司都很奇怪,才會讓我上個禮拜每天都為了在聯絡和瞭解這些事而生氣,而且是越瞭解越生氣。
我們堅持了很久要物業主任修改會議內容的寫法,她說他要去問主委,平常就已經覺得主委立場很不中立,對於事情也沒有什麼主見,加上我們也不覺得這樣的事還需要請示主委,不過基於尊重主委,我和小蔡分別都打了電話給主委反應這件事,但是讓人更生氣更失望的事又發生了,我說:之前會議裡只有討論過會議記錄如果要修改在時間內回信反應,沒有還要限定有參加會議的委員才能建議修改,我追問是哪條條文有這樣特別的規定,不過我們偉大的主委卻回說:沒有參加會議的人不能建議修改會議記錄是常識,我不是聖人,我實在無法在聽到這樣的答案下不生氣,當下更讓我證明他們作賊心虛,不然既然法條上寫的是拍照列管,為什麼我做這樣的修改建議卻不修改,還拿修改程序來阻止我們,連露台委員自己想蓋就能蓋了,為什麼修改會議記錄的文字而已限制的那麼嚴格,我並不是要求否決決議,我只希望管委會要對自己公告給住戶看得會議記錄負責,不可以亂寫,也不可以讓住戶質疑或誤導住戶,好像給大家洗腦露台加蓋是可以的。
我接著說我有跟其他委員詢問過當天的討論方式好像跟會議記錄寫的方式不同,主委說:他們沒有回信反應,那她不曉得,一切以回信為主,沒回信的就等於沒有意見,現在主委+兩位違規委員自成一個小團體,其他三位委員人都很好,大家一定也不想破壞社區的氣氛,很多議題大家也不願意舉手投反對票當壞人,尤其是針對露台加蓋的議題,兩位違規委員+主委就是擺明了要開放可以蓋,之前開會時說的至少顏色材質要統一,現在二樓委員用淺色木頭材質,一樓委員用深咖啡色鋁料,現在兩位委員一人一種,整個社區因為兩位委員變成完全沒有規矩,國有國法、家有家規,為什麼我們卻沒有…
他們在要求大家體諒他們有露台想加蓋的立場時,怎麼不也多尊重其他住戶一些,他們總認為其他住戶一定會反對,不是去想一個完整的提案與方式讓住戶瞭解露台在合理合法有條件限制下的情況下是可以同一形式、材質下加蓋的,然後再透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去通過這項議題,卻是自己先選委員,然後接著不管三七二十一想蓋就蓋,如果他們要當這樣自私的人也不可以把管委會一起拖下水,我們其他四位委員不應該也不需要跟著他們三位自私的委員陪葬才是。
造理來說主委要有非常果斷正確的判斷能力,也要能去傾聽每位委員的建議,就像委員需要去瞭解住戶的心聲一樣,怎麼可以一昧的偏袒部分委員,給這樣的主委來帶領管委會和管理社區,真的讓人很灰心也很無奈,我和小蔡從來不認為露台不能加蓋,我們只希望這是在取得住戶的共識下去做有限制得開放,同時兼顧露台住戶的需求和維持社區的整體價值。
之後的我會抱著順其自然、盡力而為的心態去面對社區的事,我想我還是會繼續做我覺得對的事,但是或許我不會再扮演讓人討厭的黑臉,能不出聲就盡量閉嘴,我相信老天爺有眼,好人有好報,壞人有惡報,我也不要再為了其他人的行為影響自己的心情和健康了,謝謝很多網友、鄰居的留言和打氣,謝謝大家…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